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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份隱私權的保障聲明,移動怪獸股份有限公司為保護客戶隱私,有權修改這份公告聲明,並儘速更新與告知客戶。「移動怪獸股份有限公司」非常尊重客戶的隱私權,對於客戶資料的蒐集、處理及利用均遵守中華民國政府之「個人資料保護法」及相關法令規範,您可以參照以下隱私權政策,了解我們的具體措施。

一、客戶資料蒐集、處理及利用之合法依據
  • 我們擁有客戶的個人資料,是由向Mobimon Shop線上購物商店(包含本公司所屬Mobimon會員中心等)及其相應行動應用程式與所提供服務註冊之會員或消費之客戶所提供。
  • 由我們在其他行銷或異業結盟活動中合法取得(包括但不限於自業務合作廠商處取得),本公司針對前段資料,將在處理及利用前,向您說明資料來源及各必要告知事項。
  • 本公司擁有您之個人資料均依照個人資料保護法之規定進行蒐集、處理及利用:
    • (1)您加入本公司會員時,透過您同意提供之資料。
    • (2)與您有契約或類似契約之關係,如您進行商品訂購、本公司進行商品配送等。
    • (3)具法律明文規定,要求本公司進行蒐集、處理或利用。
    • (4)您自行公開或已合法公開之資料,惟本公司不主動進行左列資料之蒐集、處理或利用。
    • (5)為增進公共利益,惟本公司僅於維護資訊安全、防止詐欺等合法利益下進行必要及有限之資料處理。
    • (6)對您的權益無侵害,惟本公司僅於核實本公司資料蒐集目的下,進行必要及合理之處置。
  • 本公司不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第6條所指之各項資料。
二、客戶資料蒐集種類
  • 我們會依據Mobimon任一平台提供之服務,請客戶提供必要之作業資料,若您不提供相關資料,或提供之資料不正確,將影響本公司之服務品質:
    • (1)Mobimon任一平台之會員或客戶,我們會請您提供基本資料:包含您提供之姓名、性別、身分證統一編號、出生年月日、聯絡電話、聯絡地址、電子郵件信箱及其他您主動提供之資料。
    • (2)當您指定商品配送服務時,我們會請您提供配送資料:包含收件人之姓名、聯絡電話、聯絡地址及其他必要配送聯絡資料。
    • (3)當您有實際消費行為時,我們會留存您的帳務資料。但若您選擇使用應用程式內含的Apple Pay、Google Pay或其他第三方的付款方式,相關資訊將會依據該第三方服務供應商的隱私權條款進行保護與管理。
    • (4)我們基於提供市場分析、贈獎活動、會員及客戶權益通知等相關服務,將會為必要作業將請您提供其他資料。
    • (5)當您透過裝置或網路連線向我們分享的資料,如授予我們存取裝置GPS定位、照片的權限及其他相關中繼資料或IP位置、Cookie和類似技術的資料及所連網路的相關資料等。
  • 依據法務部頒佈之「個人資料保護法之特定目的及個人資料之類別」,本公司蒐集、處理、利用及保有您個人資料之種類列示如下:
    • C○○一 辨識個人者。(例如:姓名、職稱、住址、工作地址、以前地址、住家電話號碼、行動電話、網路平臺申請之帳號、會員編號、通訊及戶籍地址、電子郵遞地址及其他任何可辨識資料本人者等。)
    • C○○二 辨識財務者。(例如:金融機構帳戶之號碼與姓名、信用卡或簽帳卡之號碼、保險單號碼、個人之其他號碼或帳戶等。)
    • C○○三 政府資料中之辨識者。(例如:身分證統一編號、護照號碼等。)
    • C○一一 個人描述。(例如:年齡、性別、出生年月日、出生地、國籍、聲音等。)
    • C○三一 住家及設施。(如:住所地址)
    • C○三三 移民情形。(例如:護照)
    • C○三六 生活格調。(例如:使用消費品之種類及服務之細節、個人或家庭之消費模式等。)
    • C○三八 職業。(例如:學校校長、民意代表或其他各種職業等。)
    • C○八一 收入、所得、資產與投資。
    • C一○二 約定或契約。(例如:關於交易、商業、法律或其他契約、代理等。)
    • C一三二 未分類之資料。(例如:無法歸類之信件、檔案、報告或電子郵件等。)
三、客戶資料蒐集目的
  • 我們僅會在提供商品銷售、金融交易授權、物流配送、廣告行銷、市場分析、贈獎活動、會員權益通知、或其他附隨以上各樣服務及其他Mobimon未來所有可能衍生之及相關服務(包括但不限於委託境內外第三人提供服務)時,為作業之必要運用您的個人資料:
    • (1)物流寄送:我們會於提供客戶商品銷售、物流配送等履行訂單之服務,提供配送資料予合作廠商及物流商。
    • (2)金融交易授權:您所提供之基本資料、帳務資料及其他必要資料,將於金融交易過程(包含信用卡授權及照會)中,提供予金融機構以完成金融交易及相關業務。
    • (3)廣告行銷:為提供您更多優質商品、活動資訊、個人化體驗(包括廣告)及行銷新服務等。
    • (4)市場分析:依據您瀏覽廣告之內容、消費之紀錄及所提供之資料,本公司會進行市場分析,包含透過第三方使用Cookie或類似技術,以開發及提供日後更優質之客戶服務。
    • ※ Cookie是網站伺服器用來和使用者瀏覽器進行溝通的一種技術,它可能在使用者的電腦中儲存某些資訊。使用者可以經由瀏覽器的設定,取消或限制此項功能。
    • (5)其他業務附隨事項:依據以上所述服務目的、贈獎活動、會員相關權益通知,及您在使用Mobimon其他服務,有同意之前提下,於必要範圍內進行相關運用。
    • (6)本公司不會將您的個人資料以全自動化之方式進行處理。
  • 依據法務部頒佈之「個人資料保護法之特定目的及個人資料之類別」,本公司蒐集、處理、利用及保有您個人資料之特定目的列示如下:
    • 040行銷
    • 063非公務機關依法定義務所進行個人資料之蒐集處理及利用
    • 067信用卡、現金卡、轉帳卡或電子票證業務
    • 069契約、類似契約或其他法律關係事務
    • 090消費者、客戶管理與服務
    • 091消費者保護
    • 098商業與技術資訊
    • 104帳務管理及債權交易業務
    • 107採購與供應管理
    • 111票券業務
    • 118智慧財產權、光碟管理及其他相關行政
    • 125傳播行政與管理
    • 127募款 (包含公益勸募)
    • 129會計與相關服務
    • 132經營傳播業務
    • 136資(通)訊與資料庫管理
    • 148網路購物及其他電子商務服務
    • 152廣告或商業行為管理
    • 153影音、音樂與媒體管理
    • 157調查、統計與研究分析
    • 181其他經營合於營業登記項目或組織章程所定之業務
四、客戶資料利用期間、地區

除下列情形外,我們僅會基於您授權的範圍,於您會員存續期間及服務所能到達地區內,依照前述服務目的範圍為作業之必要運用客戶資料:

  1. 法律明文規定。
  2. 為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
  3. 為免除當事人之生命、身體、自由或財產上之危險。
  4. 為防止他人權益之重大危害。
  5. 經當事人同意。
  6. 有利於當事人權益。
五、客戶資料移轉、揭露對象及方式
  • (一) 您的個人資料,本公司為主要接收者,我們得將個人資料及依據您瀏覽廣告內容、消費紀錄等,包含使用或透過第三方使用Cookie或類似技術交由本公司、及我們所委任處理營業相關事務之境內外第三人提供服務(包括但不限於金融機構、Mobimon會員中心、合作廠商、物流商、廣告商、社群媒體網路、搜尋引擎等,以及業務往來之關係企業等服務提供者)運用,依照前述服務目的範圍為作業之必要運用或揭露客戶個人資料。除非另有法令規範,或另行取得您的同意,否則我們不會向前述以外之第三人揭露您的個人資料,且除與您的權利有重大影響、保護公共利益,或於取得您的同意為前提之下進行行銷,否則本公司不會主動聯繫您。
  • 為保護您的權益,我們承諾,您於網路購物通路所提供個人資料(不包含影音電視購物通路),僅會移轉至具備與臺灣同等資料保護法規的國家或地區,包括但不限於日本、韓國等,並依照相關法令及安全機制妥善保護您的個人資料。
  • (二) 我們提供資料予其他第三人的情形,除經過客戶本人同意,尚可能有以下情形:
    • 1.於上開特定目的範圍作業利用之必要。
    • 2.合於個人資料保護法第20條但書規定為特定目的外之利用。
    • 3.基於法律之規定或受司法機關與其他有權機關基於法定程序之要求。
    • 4.在緊急情況下為維護其他會員或第三人之合法權益。
    • 5.為維護會員服務系統的正常運作。
    • 6.會員透過本服務購物、兌換贈品、參加抽獎活動等因而產生的金/物流之必要資訊。
  • (三) 本公司或與其合作行銷之第三方業務合作公司(下稱第三方業務合作公司)會在您同意之情形下,始得利用您的個人資料於行銷活動資訊、商品訊息或新服務等相關行銷,且於首次行銷時,將提供您表示拒絕行銷之方式,本公司不會向您索取相關費用。如您拒絕接受行銷服務或嗣後欲拒絕時,均可隨時通知我們,本公司或第三方業務合作公司將立即停止利用您的個人資料行銷。
六、客戶資料保存期間及儲存保管安全
  • (一) 您提供之個人資料,本公司將於提供您各項會員服務為目的之存續期間持續保存,直至您刪除帳戶,或當您行使相關個人權利時為止。惟您提供於本公司之訂單資料,除非有下列情形之一外,我們會將您的訂單資料於訂單成立日起算滿五年時,以不可回復的方式刪除、銷毀、或以不再能夠識別您的方式處理您的資料:
    • (1)個別合約有效期間內、法令所定應保存之期間內包括但不限於民法、個人資料保護法等及因執行業務所須之保存期間內較訂單成立滿五年期間更長者。
    • (2)有理由認為刪除資料會侵害您值得保護的利益。
    • (3)有其他不能刪除資料的正當事由。
  • (二) 關於您提供的個人資料,我們將就資訊系統及公司作業規則制定嚴格規範,任何人均須在我們明定的授權規範下才能處理及利用必要之資料。我們針對資料安全設備投注之保護措施如下:
    • 網頁採用最佳的科技來保障您的個人資料安全。目前以 Secure Sockets Layer(SSL) 機制(128bit)進行資料傳輸加密,並以加裝防火牆防止不法入侵 ,避免您的個人資料遭到非法存取。
    • 為了優化並提供更適合您需要的服務,我們會接收並且記錄您瀏覽器上的伺服器數值,包括IP位址、Cookie,以進行提供與產品更新及網路服務優化有關的工作時使用。
七、客戶資料權利行使
  1. 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 3 條規定,除非有其他法令限制,您就您所提供之個人資料享有查詢或請求閱覽、請求製給複製本、請求補充或更正、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包含撤回同意、反對本公司繼續處理您的資料)、請求刪除的權利。
  2. 如果您欲行使上述權利或是有其他諮詢、投訴事項,可以至Mobimon Shop客服申請選擇「個人資料相關」中完成相關申請,,我們將盡快回覆您的問題。
  3. 本公司受理您行使各項個人權利,若為查詢或請求,本公司將於提出請求之14個工作日內回覆,必要時得再延長14個工作日,本公司將以書面通知您延長原因;若為請求補充或更正、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請求刪除,本公司將於提出請求之30個工作日內回覆,必要時得再延長30個工作日,本公司將以書面通知您延長原因。
八、資料正確性之權益影響

在此提醒您,客戶如未提供完整的個人資料,可能無法成為我們的會員,或是享受各項相應的會員優惠服務或最新資訊;如客戶提供之資料錯誤,本公司亦不受此聲明之約束;客戶亦可要求停止或刪除屬於您的個人資料,但一經停止或刪除,您將無法繼續使用本公司所提供任何之服務。

九、若您對本份隱私保護聲明有任何疑問,請逕洽客服中心聯絡客服。
十、關於此份隱私權聲明,我們得隨時因應社會環境及法令規定的變遷與科技的進步進行修改,並將修改內容以電子郵件、電話、型錄、通信網路、網路公告或其他適當方式通知客戶;當您下載安裝或使用或繼續使用Mobimon購物平台或Mobion會員中心所提供之任一服務時,且於確認隱私及會員相關條款後,表示您已閱讀、瞭解並同意接受本服務條款之所有內容。
■電子發票作業個資保護告知條款
  • 客戶於Mobimon Shop線上商店進行消費時,將開立電子發票。客戶如選擇開立電子發票請知悉下述聲明:
  • 一、個資蒐集主體:移動怪獸股份有限公司
  • 二、核准使用電子發票之字號及日期:
    • 本公司奉核自民國97年5月1起開始適用電子發票
    • 核准文號:財北國稅中正營業字第0950023667號函
  • 三、本公司個資蒐集目的:
    • O六三 非公務機關依法定義務所進行個人資料之蒐集處理及利用
    • O六九 契約、類似契約或其他法律關係事務
    • O九O 消費者、客戶管理與服務
    • O九五 財稅行政、調查、統計與研究分析
    • 一三六 資(通)訊與資料庫管理
    • 一四八 網路及其他電子商務服務
    • 一七九 其他財政服務及配合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
  • 四、個資之類別:姓名、電子郵件信箱、聯絡地址、電子發票號碼、消費時間、消費明細、店點等發票資料。
  • 五、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地區:本公司營運地區及依法保存會計憑證期限內。
  • 六、個人資料利用之對象、方式:
    • 本公司基於配合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之特定目的內,將電子發票相關資料上傳至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https://www.einvoice.nat.gov.tw/),供其於「O九五財稅行政」、「一五七調查、統計與研究分析」、「一三六資(通)訊與資料庫管理」、「一四八網路購物及其他電子商務服務」、「一七九其他財政服務」及提供電子發票加值服務目的內處理利用。